2.配合做好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建设。
配合市有关部门在世博会前完成指定道口、指引路段引导标志和道口应急处置卸载点的设置和调整工作,协助落实世博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沪通行证制度。加强对特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全过程车载监控情况的监督和路面查控。督促危险化学品收发货单位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督促企业建立整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实时监控平台,实现逐步对接,全面落实联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同时加强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对危险品船舶严格实行限时通过世博核心管制区。
3.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监管。
要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安全许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涉及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设置安全报警、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火灾报警装置,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软件的维护和使用,开展涉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道口设卡堵截,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和销毁工作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世博会期间新区中环线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中环线外实行销售单位周报告、批发单位月报告、实名购买制度。世博会期间暂停大型燃放活动审批。
(二)推进隐患治理,加大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以区级、区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开发区、街镇三个层次挂牌督办,定期对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地铁、隧道施工运行,船舶、冶金、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的“一年一排查”工作。加快推进6项区级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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