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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农委、安徽省供销社关于加强2012年春耕化肥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农委、安徽省供销社关于加强2012年春耕化肥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皖价控〔2012〕39号)


各市物价局、农委、供销社,广德、宿松县物价局、农委、供销社:

  当前我省正值春耕备耕期间,各地将陆续进入用肥旺季,为切实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现就加强2012年春耕化肥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耕化肥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各地价格、农业、供销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和市场供应对保障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67号)精神,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化肥市场监管和供应工作,进一步改善化肥流通,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化肥经营企业价格行为,努力保持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正常供应,为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化肥市场价格和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工作。针对春耕期间化肥需求趋旺,容易引发化肥价格异常波动和局部市场短期供应不足的实际,各地要密切监视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变化,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应及时预警,必要时应及时启动化肥价格应急监测预案,对化肥价格实行一周一报。各级价格、农业、供销部门要对化肥等农资价格、供求信息实行部门共享互用,加强价格走势和市场供求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在各级价格网、农网等门户网站以及其他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生产和流通。

  三、做好化肥生产、流通和供应服务工作。各地价格部门要继续落实化肥生产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对整车合法运输地产化肥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努力降低化肥生产和流通成本。农业部门要及时公布本地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引导企业生产和销售符合当地需要的肥料。供销部门要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加紧与生产企业衔接,落实货源,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农资市场货源充足;进一步推广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和“放心农资示范店”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市场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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