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办学模式,促进供求对接
坚持推动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培训保障并重,围绕产业用工需求,引导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学校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养,实现职业学校培养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指导企业积极开展企校合作,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技能人才提供支持。组织百所学校和千家企业每年联合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人。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各类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培养培训制度,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校企合作、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和高技能人才研修制度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改革办学机制,提高办学质量
深化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充满活力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公办学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在职业院校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服务能力强、校企合作成效突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的职业院校,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招生困难、规模偏小、吸引力不强的,予以整合。
改革公办职业院校经费供给机制。参照省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办法,逐步在全省公办职业院校推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水平,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当地的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随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实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办学规模大、培养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培训成效显著、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且高级工比例达到60%以上、年培训能力1万人以上的重点技师学院,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改革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