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办理我省赴日本进行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人员的出访手续。
(三)省发展改革委。
1.会同省商务厅对签约项目进行审核。
2.参与对日招商工作。
3.负责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推介准备工作。
4.负责日本企业在豫投资项目政策咨询工作。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负责我省相关领域企业参会组织工作。
2.参与对日招商工作。
3.负责日本企业在豫投资项目政策咨询工作。
(五)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工作。
(六)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郑州市政府。
1.负责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投放洽谈会公益广告和张贴、悬挂欢迎宣传标语。
3.负责做好洽谈会期间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八)各省辖市政府。
1.负责组织对已在豫投资日本企业开展走访。
2.负责本市与日本企业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3.负责邀请日本客商参会。
4.负责做好日本企业实地考察安排接待工作。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确定和选准对接产业。此次对日招商的主攻方向为日本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同时结合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日本村(园区)规划和新乡、平顶山日本工业园发展,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六大支柱性成长产业、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和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商。
(二)提高招商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结合此次我省对日招商主攻方向,尽快整理我省现有产业配套情况,列出相关日本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龙头企业名单;列出日本现有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已有明确意向近期对外转移的日本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名单。要围绕产业链和集群发展,积极引进缺失链条、补强薄弱链条、提升关键链条,把底数摸清、摸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招商。
(三)高层推动,扎实推进。由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外侨办配合,全面启动对日招商各项筹备工作。采取点对点招商的办法,通过举办座谈会、推介会和发布招商项目等形式,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工作,重点安排由省政府领导带队,赴北京、上海两地拜会日本驻华使馆、知名商协会和知名企业驻华总部活动。认真组织赴日招商工作,按照列出的日本有意向转移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名单,分别逐一拜访其总部。由各省辖市负责,通过采取登门走访服务、出台扶持政策等方式,支持鼓励已在当地投资和在谈项目日本企业增资扩股,推动以商招商、以商引商。以省辖市为主,列出我省可承接日本产业转移的区域、产业和企业名单,做好本地对日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