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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通过省住建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通过省住建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的通知
(徐建发〔2012〕77号)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结果的通知》(苏建科〔2012〕214号),我市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通过了审查,自2012年4月13日起具备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资格,现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规定承接业务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通过认定的类别为二类,限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二、严格施工图审查范围
  根据认定的审查范围,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范围限小型建筑工程,不含工程勘察。即单位建筑面积≤5000㎡;建筑高度≤24m;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小型仓储建筑工程;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工程;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相当于一星级饭店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跨度小于24m、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m、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12层的住宅宿舍;地下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三、严格按规定申请复审认定
  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应与2012年9月30日前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复审认定换发认定书,复审不合格省住建厅将责令限期整改或收回认定书。
  四、加强审图机构自身建设
  新沂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切实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查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岗位质量责任和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审查数据建立信息统计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及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审图中心。
  五、加强对审图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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