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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原市长毛光烈担任的部分市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领导职务,改由刘奇市长担任。具体如下:
1.宁波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3.宁波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任;
4.宁波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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