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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徐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序号考核内容评 分 细 则基本分增(减)分限额得分
(一)
  资质情况
1股份结构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出资人数不低于出资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符合条件得2分。2  
2专职专业专职专业人数甲级20人、乙级12人。符合条件得2分。2  
3注册造价师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甲级10人,乙级6人。符合条件得2分。每增加1人增0.25分(最多增1分)。21 
4专职专业职称人数专职专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1人)甲级16人,乙级8人,符合条件得2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2  
5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得2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技术负责人不到位扣1分。2  
6人事档案企业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手续规范齐全得2分;每缺一人扣0.5分。2  
7员工社会保障办理按规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得2分;每缺一人扣0.5分。2  
8办公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为准。符合条件得2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2  
9业务收入甲级咨询收入200万,乙级收入60万,提供营业税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须出具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条件得2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甲级人均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加1分;乙级人均年收入超过8万元的,加1分。21 
10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完整,符合条件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制订了咨询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咨询质量奖惩制度、分配激励制度、廉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的,每有一项增0.1分,最多增0.5分。20.5 
11整改情况企业在考核周期内有整改的,扣3分;出现3次以上预警的扣3分。   
小计1  202.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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