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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宝安、龙岗区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级学术会议备案)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条件(附件1)及申报流程(附件2)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查看(网址:http://ky.szhpfpc.gov.cn/)。

  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8:00),各单位须于2012年5月18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5月21-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申报单位需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四、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仍需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项目申报受理等具体事宜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地址:市罗湖区田贝一路,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2299566。

  附件1: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附件2: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联系人:李欢霓,联系电话:25162454、25162449)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一)项目内容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界定的内涵,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处于本学科的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
  2.项目处于本学科市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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