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2】200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及厅属各相关单位在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省农业厅联系单位:厅农机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及电话:张浩然,028-85505983;邮箱:scnjajc@126.com。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全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建立完善全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三深化”和“三推进”,探索创新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主体安全生产水平,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全省农业安全发展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