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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徐州市规划局、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徐州市规划局、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徐建发〔2012〕75号)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规划局(处)等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计划的通知》(徐建发〔2012〕67号)文件要求,确保完成2012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做好省住建厅对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各地建筑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规划局(处)。
  二、考核内容
  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各地2011年全年和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1年7月-2012年6月按照工作职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以及工程实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1、各地2011年全年(不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和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制定、实施情况;
  3、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核情况;
  (二)检查各地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省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情况。
  1、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情况;
  2、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3、建筑节能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情况;
  4、开展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宣传培训情况;
  5、建筑节能四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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