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
(4)农业环境工程;
(5)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
(6)农村能源工程。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对象
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考核的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2012年,凡申报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省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即当年有效), “不合格”的评审不予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全部评审材料,上级部门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应不予呈报。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要通报批评单位及相关审查人员。被查实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二)评审材料中《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均须由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格式正确,证明材料充分,手续完整齐全。凡因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目录内的内容。
(五)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人员情况一览表》需以市州为单位汇总,由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随纸质材料统一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六)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五、其它事项
(一)评审材料请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1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内集中报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40.00元,答辩费80.0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00元。
经省农业厅职改办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各单位可统一用现金支付评审费,也可直接将评审费汇省农业厅职改办指定的账号,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收款单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锦城支行武侯大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910301040004385
(三)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备份相关材料。
(四)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请到www.scagri.gov.cn首页“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中下载。今年表格内容有变化,请务必下载新表格填写。
(五)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028)85505332。
附件:
1.(封面)袋内材料目录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略)
3.人员情况简表
4.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此表贴在材料袋封面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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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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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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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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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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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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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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