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落实情况。认真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公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商违反“七个不得”和收取农民身分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获得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向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以非法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违反“三包”规定,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拒不执行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出的警告、限期整改处理决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违纪违规经销商,要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经营资格、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四)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五)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情况。我省去年开展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今年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方式创新完善,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合理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内容包括各地方案细化情况,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实施情况,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情况。要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既有操作方式的行为。
(六)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