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三)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监测评估结果开展宣传,研究利用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
(四)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二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五)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儿童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机会和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将为儿童一生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儿童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规划”确定的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领域的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76‰、4.76‰;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儿童入园率达到81.97%,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稳步上升;儿童权益保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法规体系;流动、留守、贫困、孤残、流浪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儿童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儿童保健服务有待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区域间配置仍不均衡;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基本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儿童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和实施新一轮儿童发展规划,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提高西安市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按照《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与《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总体目标,依照《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儿童事业发展的要求,结合西安市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体目标
全面促进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完善儿童法规政策体系和保护机制,保障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降低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5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77‰和6.12‰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2015年下降1/10,2020年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持续保持在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控制巨大儿的出生。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2015年达到45%以上,2020年达到55%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2015年下降1/4,2020年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控制在5%以下,控制5岁以下儿童超重/肥胖发生率。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市、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创建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逐步增加市、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应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区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网络建设。
2.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强化高危儿的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高危儿管理率达到95%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逐步为儿童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卫生保健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