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政发〔2012〕15号 2012年3月2日)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17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妇女发展水平和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我市人口的近半数,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对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在经济、参政、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领域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享有社会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贫困妇女数量明显减少;妇女参与决策、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的性别歧视现象基本消除,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农村孕产妇实现了免费住院分娩,育龄妇女普遍接受了妇科病免费检查与适度治疗,妇女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和落实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妇女维权机制日趋完善,妇女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仍然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在一些领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仍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妇女健康和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完全解决。
未来十年,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继续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确定妇女发展的重点领域,带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对推进我市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照《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与《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依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妇女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西安市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和社会公共政策体系,推动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资源与优质服务,明显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缩小教育机会与资源分配中的性别差异,持续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减少就业性别歧视,提升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权利,逐步缩小两性参政差距,不断提高女性参政议政水平;基本实现各阶层妇女社会保障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妇女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水平;不断完善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控制在19/10万以内,2020年控制在17/10万以内;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2015年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降低 1/4,2020年降低1/3。
4.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5.降低妇女常见病发病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2015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6.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7.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服务水平。关注更年期妇女身心健康,保证城乡老年妇女每两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8.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9.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10.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加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网络建设。
3.加强妇女健康相关学科科学技术研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协同攻关,加强对妇女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等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4.加强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1)落实孕产妇基本健康管理服务,重点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保健管理,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5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高危孕产妇的保健管理率达到95%;(2)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3)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4)持续推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8%以上;(5)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6)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纳入居住地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