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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滨海新区消防行政体制,完善消防安全教育体制,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进一步培育、规范、监管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建立社会消防信用体系。

  3.坚持综合整治。结合各个重要时期、各项重大活动,部署开展全市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整体消防安全。

  4.坚持科技支撑。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完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后再创新,攻克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方面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大力加强消防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5.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需求,使消防工作合民心、顺民意、惠民生。

  (三)主要目标。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每年的消防工作有部署、有考核、能落实,消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推进。至2015年,新建、改建56座公共消防站、7个二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滨海新区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水源、道路、通信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消防装备器材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

  3.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取得突破,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及联勤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增加公安消防现役编制员额,发展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员,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社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网络,抗御火灾和其他特殊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4.社会消防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显著提升,深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进一步夯实社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竭力防止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年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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