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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4、优化护士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加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层次护士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到2015年,全省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70%,其中,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9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护士总数的70%。通过岗位管理,引导高学历、高职称护士直接服务患者。三级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部(室)及医院重点专科应当配备副主任护师以上(含副主任护师,下同)职称护士;各级医院医技科室不设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护理岗位。

  (三)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水平。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各级各类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与管理效率。贯彻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湖南省护理工作规范(2011年版)》,将各项制度、职责、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融入各项护理工作流程;开展临床护理专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及专业化。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护理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

  到2015年,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全省有5-8所医院创建成为国家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在全省创建15所左右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做到护理管理科学规范,护理模式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要求,服务内涵和外延能够满足患者需要及适应临床护理发展,具有较高的护理水平及带教能力,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我省卫生部护理岗位管理试点医院实施的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基础,总结经验,进一步理顺医院内部护理管理职能。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省卫生厅出台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综合考虑岗位的风险、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等,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同工同酬,建立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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