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一是明确评审序时进度。各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应于4月中旬前报送2012年评审活动时间安排,由市职称办审核汇总后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发布。今年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对我市未组建相应评审组织需委托评审的,应先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二是严格实行评委会评审前审核制度。“评审工作方案”和“开评报告”应于评审会议召开前10天报市职称办,经审定批复后组织实施。三是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类证件、论文和业绩成果的审核鉴定工作,加大对破格申报材料审查的力度。对破格申报的,各单位需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申报审核表》,由主管部门及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核准并签署意见后,与“破格评审报告”一并报市职称办初审,市人保局审定。对未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和面试答辩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告知本人并不得上会评审。要严格遵守专家随机抽选、回避、投票表决、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监督等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过程、面试流程进行现场监督,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坚持评价标准。严格执行省、市职称工作职能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拟定评审细则要充分体现重工作经历、重业绩成果的政策导向,按条件标准认真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研究建筑企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为更好地为我市建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大对我市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力度,今年将探索研究建筑企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优秀人员的职称评审政策,在加强专业理论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活动。
(四)不断创新评价手段。继续探索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方式的多样化。坚持考试、面试答辩、评审、考评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不断丰富和创新评价手段,逐步完善定性与定量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评审质量。今年重点在文化系列中的图书、群文、文博等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中推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会评审。
(五)规范资格证书管理。各评委会主管部门要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按照要求的统一格式及时将评审结果数据信息报送市职称办,由市职称办制作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确保资格证书能准时制作和发放。
四、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