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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区县(自治县)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技术指导机构,严格执行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在重点防范期驻守区县(自治县),指导开展巡查排查和应急处置。要有效统筹其他专业救援力量,建实建强市、区县(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推进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要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1次重大隐患点综合应急演练,开展1次群测群防临时避险演练,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熟知预警信号,了解撤离线路,熟悉临时避难场所。当发生灾(险)情时,要根据专家意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失踪人员搜救,进行灾害程度评估,实施地质调查勘查,组织应急抢险排危,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同时,要及时拨付应急救援资金,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处置效果。

  (三)加强基础调查和关键技术研究。各区县(自治县)和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铁路、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抓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市国土房管局每年要组织地质队伍开展集中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点有关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区县(自治县)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以集镇、城市规划区等为单元的中、大比例尺环境地质调查,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周边进行重点勘查,并根据危险程度落实防治措施。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尤其要研发适合本地、本行业特点的简易自动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精度,逐步实现自动化监测。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组合技术方法、地面塌陷形成机理与防控及地下空间地质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基础性课题研究,特别要着力加强三峡库区蓄水后消落区地质灾害、渝东南地区复杂山体滑坡及顺层滑坡成灾机理与防治方法等重点领域的研究。

  (四)加强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各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加大受威胁区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及时制定搬迁避让优惠政策。可结合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优先使用新增耕地指标收购结余资金和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15%地票交易价款资金,统筹巴渝新居、新农村建设、危旧房改造、高山移民、退耕还林、扶贫和救灾等资金,使搬迁避让资金得到有效保障。除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搬迁三峡库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外,我市每年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不少于1万人,在“十二五”末累计搬迁总数超过10万人。同时,要加大主城区重要隐患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治理歌乐山、南山、缙云山等周边道路和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渝中区、沙坪坝区长江和嘉陵江沿线鹅岭、浮图关、滴水岩、燕子岩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集中整治。“十二五”期间,要根据重点集镇的环境地质调(勘)查成果,按照自愿和重点支持的原则,对丰都县三建乡、石柱县枫木乡、武隆县羊角镇实施搬迁避让,对城口县咸宜乡、奉节县鹤峰乡和安坪镇、巫山县塔坪乡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集镇实施综合防治,对20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的要求,审批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抓紧编制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实施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到2020年完成279处崩滑体治理、134段约121公里库岸防护、10万余人避险搬迁、645处高切坡治理。要正确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复杂性,尊重客观规律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意见,按照地质工程的特点,依靠国有地勘队伍和当地干部群众,有序推进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对已出现灾情、险情以及威胁群众多、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可按应急抢险程序实施紧急撤离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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