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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参加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采用展览、演示、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借助多种媒体,以展板、实物、专题片、专人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进行展示,体现“可看、可学、能体验”的特色。
  1. 展示主要一展板形式,可包含图片和文字介绍等。
  2. 实物成果主要指反映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成果的书籍、宣传册、案例集;优秀教育教学资源、案例演示光盘、具有显著应用效果的校本教材等。
  3. 演示主要是播放专题片、课堂实录、主题或专题活动实录、优秀教师的优秀教学成果集锦等。
  4. 互动体验指通过网络,借助交互式嗲逆转白板或交互式高清电视,体验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平台应用、网络课程、网络教研、协作学习、教师培训等建设成果的实际成效。
  5. 远程同步课堂指通过网络,在展演现场收看远程课堂教学。
  6. 现场模拟课堂指在展演现场进行现场教学,供参观者现场观摩。模拟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7. 说课指授课教师讲述教学设计,阐述信息技术的应用方法,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8. 其它方式的模式、特色及成效的展示、展演。
  四、我市参展优秀案例、成果征集及评选
  以区、市教体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为单位,各区、市电教站具体负责,遴选、初评本区、市申报参展的各类优秀教学成果、案例等,每区、市申报成果数量限3个,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每校限报1个,申报参展参评项目要求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取得突出应用成效,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深度融合,类型不限。市教育局将对申报参评成果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优秀成果,并统一组织参加教育部“展演活动”。
  五、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展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领导、部署我市参加展演的各项工作。同时将成立成果评审、设计布展、设备保障、综合服务等多个工作小组,负责成果评审、展台设计、制作、设备、网络保障、组织观摩等各项具体工作的筹备、组织与实施。
  六、进度安排
  1.7月9日,各单位上报参展优秀成果申请表。
  2.7月10日,将我市参展方案报中央电教馆。
  3.7月13日,完成市级评审、汇总。
  4.8月1日-31日,我市展演方案设计、制作。
  5.9月1日-20日,完成深圳布展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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