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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相应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案卷整理和典型案例的梳理工作。梳理分析典型案例,及时反映共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做好案例上报和汇编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自查、抽查有关案卷,查找分析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季度通报机制。

  三、加强“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建设

  以“上海公安”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继续加强网站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即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动态、重大警情、相关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等热点信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体系,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一)加强“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共享的便民平台建设。组织市局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调研,重新定位警务信息栏目。切实发挥公安书刊社的作用,进一步增加警营文化等相关信息发布数量、提升质量。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强网上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保安服务管理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

  (三)加强“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工作。根据市局网站“四个平台”(即权威信息的发布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网上服务的办事平台、充满人气和活力的互动平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公关平台)的功能定位,完善系统和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分解具体责任,加强测评考核,落实保障措施。

  (四)有序推进宣传工作,发挥新型公开方式作用。积极发挥官方微博和“名警、名所、名队”微博等新渠道的作用,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发布和深度报道上的优势,有力推进上海公安“大微博”建设。

  四、强化基础性工作建设

  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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