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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2〕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一、名称

  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6―28日。

  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B馆。

  三、主题

  时尚潮流、美丽人生。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总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

  韩国美容振兴联合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美容美发商会

  重庆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北京美协、天津商会、香港美容业总会、辽宁商会、包头美协、新疆美协、青海美协、甘肃美协、宁夏商会、陕西美协、河南美协、江苏商会、浙江美协、湖北美协、山西美协、广东美协、广西自治区美协、云南美协、贵州商会、四川美协、福建美协、西藏自治区美协、深圳商会、温州商会、杭州美协、青岛美协,《医学美学美容》杂志社、亚洲美容美发化妆品进出口协会、中华全国美容美发化妆品协(商)会专家委员会、哈尔滨亚太美博会组委会、南方化妆品技术资源中心、上海春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及办事机构。

  成立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美容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负责有关工作。

  主 任:刘学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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