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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广告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广告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2〕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汕头市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2〕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人才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广告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服务业和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在繁荣市场、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加快产业升级和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广告业得到快速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发展后劲。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400多家,广告从业人员2000多人,实现年广告经营额超3亿元。广告产业初具规模,广告创意设计和工艺技术可以同国内大中城市的同行业相媲美。广告业务整体水平迅速提升,具备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全方位、高水准服务的能力,已成为我市推动品牌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制约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也很突出:近年来,我市广告业总体规模和广告形式持续扩展,但具备综合实力和国内外竞争力的广告企业不多;广告业发展区域性不平衡,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差距明显;广告从业人员中,高端专业人才较少,尤其是缺乏高水平的市场营销创意人员;广告企业和品牌企业的发展不同步,致使本市品牌企业的广告资源大量流失;公益广告产业发展缓慢,社会对广告价值认知认可程度偏低,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当前,我市正处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刻,全市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和谐幸福汕头。广告业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也面临严峻挑战。促进我市广告业发展,提高广告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水平,是适应市场经济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增强汕头品牌影响力的迫切需求;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从实施先进文化引领发展战略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发展广告业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抓住时代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全市广告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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