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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四)优化提升传统旅游业。

  推动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全省旅游项目库。优化提升一批在区域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旅游景区,建设发展一批上规模、高品位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创新开发一批针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旅游景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品结构优化的旅游景区景点体系。

  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依托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大幅提高星级旅行社达标率,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旅行社批零体系建设,培育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旅游批发商、一批有产业竞争力和专业化市场开拓能力的旅游经营商、布局合理的零售代理商。培育旅行社品牌,支持优势旅行社通过整合酒店、景区等上下游行业资源做大做强,提升旅行社竞争力。逐步推进对外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到2020年,拥有全国百强旅行社20家,前十强3至5家。

  优化提升住宿业结构和质量。适应多元化市场需求,发展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公寓式酒店、青年旅馆、休闲农庄、农家旅馆等多元化的住宿接待设施,促进高档酒店品牌化、经济型酒店连锁化、乡村客栈规范化、度假酒店主题化、酒店服务个性化与人性化,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的住宿接待体系。合理引导珠三角旅游酒店个性化、精品化发展,培育一批有产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本土酒店品牌,打造全国乃至国际酒店品牌,鼓励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进驻。支持东西北地区发展高星级饭店。促进七天、岭南佳园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快速发展,鼓励小型精品酒店建设。制定乡村客栈住宿标准,鼓励乡村客栈集聚发展。培育汽车旅馆、汽车营地、露营地、房车等新型住宿业态。到2020年,星级酒店客房出租率达到65%.

  擦亮广东“美食天堂”品牌。充分发挥“食在广东”的品牌优势,提升餐饮在旅游产业中的支撑作用,创建国际美食旅游目的地。弘扬广府菜、潮菜、客家菜饮食文化,推进美食街、美食城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美食文化品牌。大力培育本土餐饮品牌,宣传推广陶陶居、泮溪酒家、咀香园等“老字号”企业,鼓励广东本土餐饮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形式进行美食品牌输出。加强餐饮业信息化步伐,完善餐饮数据库、美食搜索、在线订餐等便捷服务。大力发展美食经济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区。鼓励特色餐饮和地方小吃发展,规范农家乐、渔家乐美食开发,加强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周边旅游餐饮管理。

  做大做强旅游商品开发与旅游购物业。依托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区,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消费服务中心,打造全国旅游购物天堂。继承和发扬岭南传统技艺,重点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支撑的旅游商品,加快广州三雕一彩一绣、石湾工艺陶瓷、潮州木雕、佛山剪纸、肇庆端砚、阳江风筝、高州角雕、阳美玉器、湛江珍珠等系列旅游商品开发,构建由品牌工业品、旅游日用品、时尚品、工艺品、美术品、土特产品组成的南粤特色旅游商品体系。加快广东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制造、展示基地和物流中心建设。结合中石化、南航等大型企业网络优势,推动“广东旅游产品全国行”。到2015年,建成1至2个全国知名的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到2020年,旅游商品的销售额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30%。

  积极发展休闲娱乐业。围绕“24小时社会”理念,着力提升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旅游娱乐服务水平,打造“不夜广东”。加大创意策划投入,打造一批地方特色与时尚文化相结合的城市或景区娱乐品牌。依托旅游景区和城乡公共休闲空间,开发民间文艺表演、茶艺、棋牌、游戏游艺、江河夜游等观赏性、时尚性、体验性强的娱乐项目,构建主客共享的娱乐产业。

  (五)提升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

  培育壮大一批龙头旅游企业。鼓励以华侨城集团、岭南集团、长隆集团、广东省旅游集团、广东省中旅集团、腾邦国际、白天鹅酒店集团等为代表的旅游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投资合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品牌连锁、授信支持、融资上市等途径,发展成为以旅游为核心业务兼及会展、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其它现代服务业务的龙头旅游企业。

  支持中小旅游企业特色化和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以旅游商品生产为主的旅游工业企业,扶持发展专业会展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从事旅游创意的规划设计类企业,大力扶持旅游市场调研、旅游咨讯服务等服务型企业,培育从事线上预订与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旅游企业,培育提供奖励旅游、自驾车旅游等专项产品的企业,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发展,提升旅游中小企业竞争力。

  鼓励优势旅游企业“走出去”。推动广东旅游产业国际化布局,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大型旅游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资本输出、人才输出、管理输出、品牌输出等方式,在主要客源市场建网布点,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开发国际旅游市场,提高广东旅游企业的国际知名度。

五、实施旅游惠民战略,建设惠及全民的幸福旅游事业



  要把推动旅游惠及全民作为发展旅游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旅游惠民战略,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旅游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功能,体现旅游业的带动力、亲和力,彰显旅游业的社会价值,以幸福旅游推动幸福广东建设,在建设幸福广东中提升幸福旅游。

  (一)全面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

  把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摆上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位置。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全省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采取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全省人民提供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服务,激活和促进全民旅游消费。将国民旅游休闲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休闲时间与工作时间的比例纳入幸福广东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营造有利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全面实施的良好环境。2015年全省居民出游率达到3次,年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3%左右;2020年达到4.5次,年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5%左右。

  深入落实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快制定实施国民旅游休闲政策,切实保障国民旅游休闲的合法权利,在依法保障职工法定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完善节假日体系,落实弹性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校综合实践课程体系,完善修学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保险体系以及管理办法。探索福利旅游政策,将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奖励旅游休闲制度。大力推广国民旅游休闲卡,实现“一卡游广东”。

  丰富旅游休闲供给体系。构建适合居民旅游休闲需求、内容丰富多样的旅游休闲产品体系。建设一批宜居休闲城市、城市中央休闲游憩区、游憩商务区、特色休闲街区、环城游憩带、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小城镇和休闲度假农庄,打造一批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创建一批旅游休闲示范旅行社、酒店和示范基地。

  (二)努力满足全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旅游需求。

  满足低收入群体的旅游休闲需求。扩大多类型、低消费的旅游产品供给,重点发展一日游、回乡探亲游、绿道游、社区游、乡村游。扩大旅游休闲优惠范围,进一步推动红色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开发的景点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出台旅游优惠政策,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旅游供给保障水平,探索通过设立旅游个人账户、发放旅游券等形式支持低收入群体休闲旅游;大力开发面向农民、老年人、异地务工人员、残障人士、学生等低收入者的公益性旅游项目,完善相关便利化设施和服务,让旅游人口增长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延伸。

  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大众化旅游需求。适应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的社会发展趋势,着力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出游水平和消费水平。深入开展“广东人游广东。粤游粤精彩”、“好邻居常串门”等系列活动,促进城乡游客互动。大力开发节假日旅游市场,策划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旅游休闲活动,开发多种形式的自由行、自驾游、家庭亲子游、周末休闲度假、国内游和港澳台游精品线路。鼓励工薪阶层利用年假、黄金周和小长假外出旅游,优化客源城市与旅游城市之间的直达出行服务,方便省内居民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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