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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充分发挥两江新区优惠政策的叠加优势和政府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以财政专项、融资超市、产业基金作支撑,鼓励各类金融资金向三网融合服务业倾斜,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三网融合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三网融合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积极发挥风险投资和创新资金在发展三网融合产业上的重要作用,吸引、鼓励和支持多种渠道资金投入产业建设项目,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的产业建设资金支撑体系。

  (三)多方位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将通信机房、有线广播电视机房、基站和通信传输管道、线路等信息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实现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有效衔接。信息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和市通信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相关专业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送政府审批后可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全市各级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将网络管道、基站、机房等基础设施作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建设工作联合验收的内容之一。

  2.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信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行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建设投资方负责红线范围内的信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其所需投资纳入建设概预算。配套设施建成后,电信和广播电视企业等单位可平等使用配套设施。

  3.改善电信、广播电视网络设施的建设环境。全市各级国土房管、市政部门要将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用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给予支持。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快电信、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规划环评审批进度,简化基站建设的审批程序,降低环评费用。

  (四)大力保护网络设施设备。

  电信、广播电视网络是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阻止或妨碍电信、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电信、广播电视网络设施、设备,不得危及电信、广播电视网络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保护网络设施的具体对策,出台相关保护办法。对于恶意阻扰网络建设、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强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鼓励发展新兴产业。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网融合产品、软件的产业化,鼓励内容服务企业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推广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六)积极引导新兴业务应用。

  基于三网融合的产品和应用,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优先采购力度。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中的光纤宽带网络和3G技术应用,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推广基于宽带的视频应用,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

  (七)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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