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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5.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国家安全利益的统一。在推动广播电视、电信行业融合开放的同时,做到国家安全与广播电视、电信安全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快建立健全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在安全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抓好落实。

  二、试点目标和发展规划

  (一)试点目标。到2015年,在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融合、管理体制和产业培育四方面实现以下试点目标:

  1.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全市城区实现光纤入户全覆盖,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实际使用带宽普遍达到20M以上;农村基本实现宽带全覆盖,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3G信号覆盖至所有乡镇和行政村,主城区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的重点区域实现无线宽带覆盖,有线电视网络全面完成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全市形成全程全网。

  2.业务融合方面。大力推进电信与广播电视行业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技术、网络、业务层面上初步融合。

  3.管理体制方面。形成适合三网融合需要、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竞争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4.产业培育方面。以市场带动三网融合产业发展,建成产业链完善、国内一流、产值达到千亿元级的三网融合产业化基地。

  (二)发展规划。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我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十二五”期间三网融合发展规划》。将采取引进外部优势企业、提升本土企业层次、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集聚能力的发展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全面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资源建设、把握先机培育新型信息服务产业等措施,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城乡一体、有线无线相结合、宽带交互全覆盖的融合性网络,打造产业链完善、国内一流的三网融合产业化基地。

  三、试点业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四、重点任务

  (一)加大基础网络建设改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以满足三网融合业务的需求。积极构建全面承载三网融合业务的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电信网络升级换代,大力推进城区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城区高速无线宽带网络建设,以“3G+WLAN热点”覆盖的方式打造“无线重庆”。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全面推进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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