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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淮挂钩合作、支持淮安加快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苏北地区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意见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带动。发挥政府宏观导向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出台政策、构建机制,引导激励社会力量支持淮安等苏北地区发展。具体运作上,更加注重利用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手段,使企业、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

  2、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在支持淮安及苏北发展过程中,挖掘各自比较优势,进一步探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特色合作路径,把南京城市综合功能强,金融、科技、人才、商贸、流通发达等优势与淮安等苏北地区的发展特色结合起来,加快形成独具特色的宁淮挂钩合作模式和支持苏北其他地区发展的有效方式。

  3、深化合作、共同发展。挂钩合作不是帮扶,是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赢发展。只有双向互动、合作共赢,才能够实现长久合作和相互支持。要大力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推动南北合作由工业为主向一、三产业拓展,由产业合作为主向科技、金融合作拓展,由经济领域为主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拓展。

  三、认真落实加强宁淮挂钩合作,支持淮安加快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苏北地区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转移。结合我市的“十二五”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制订向淮安乃至整个苏北地区转移的产业地图和产业目录,组织我市有产业转移需求的国企、民企、在宁异地商会企业赴淮安等苏北地区投资考察,推进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优质项目落户苏北地区。围绕淮安打造盐化工、特钢、电子信息、食品等千亿元级产业目标,积极推动我市企业与淮安开展产业合作、产品研发或资产重组。继续发挥我市商贸流通业优势,引导推动我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赴淮安投资发展。加强与淮安在农业领域的合作,鼓励我市农业企业与淮安合作建立优质稻米、水产、畜禽等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支持淮安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为我市提供放心农产品。进一步顺畅农产品流通渠道,给予淮安粮食和农副产品企业享受我市企业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政策,支持淮安农业生产合作社进入南京市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投促委、农委、商务局、国资委、工商联)

  (二)深入推进园区共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园区规划,加大资金、人员等各种要素投入力度和经营管理力度,着力提升共建园区项目层次、投资强度、开发水平,促进园区向集中、集聚、集约方向发展。在确保通过省政府共建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争先进位,力争有1-2家园区成为全省南北共建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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