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加强新修订的《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决定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活动组织
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形式和对象。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划。一是开展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宣传培训,重点围绕《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普及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护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
3.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
6.用人单位应依法和员工签订用人合同,并依法告知职业危害;
7.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
8.工会有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