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累计报告数在100人及以上的县(市、区),其县级人民医院每年应完成20000人次抗体检测任务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累计报告数在50人及以上的乡(镇),其卫生院每年应完成5000人次抗体检测任务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扩大覆盖、提高质量。坚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防治机构、人员网络和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防治工作基础。
三、防控措施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团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将防治知识和政策掌握情况、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通过相关节目或开设专门栏目,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提高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晓率。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宣传艾滋病防治和预防母婴传播知识。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对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监狱等被监管人员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干警岗位培训内容。农业、科技、文化和卫生部门要结合“三下乡”、“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交通运输、旅游部门要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和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口集中场所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住房城乡建设、扶贫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劳动力就业和技能培训、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医学院校、师范院校、警校的相关课程中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内容,在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并将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技能等相关教育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在各自工作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公安部门要继续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贩毒吸毒,以及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卫生、宣传、文化、人口计生、工商、质检、旅游等部门要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暗娼、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者等高危行为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各市(州)要明确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公共场所。有关场所经营者要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安全套的普及率。卫生、公安、司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预防艾滋病经吸毒传播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相结合,依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延伸服务点,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服药点,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难以覆盖的地方,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切实降低艾滋病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