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确定的测评内容和标准,以及市创建办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从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突出解决创建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单位创建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水运处工作职责

  1、在党员中开展争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七个带头”:带头学习创新,带头争创业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勤政廉政,带头规范高效,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行政执行力,推动在实践科学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决策和落实白皮书任务,促进社会和谐,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中建功立业。定期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办公室负责)

  2、开展文明执法示范活动。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五个规范”,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和“学雷锋、树新风、创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头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做到执法为民、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执行力强的水运行业执法队伍。(办公室负责)

  3、指导督促水路客运企业、客船按照市创建办有关要求,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积极开展工作,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力度,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系统。(稽查科负责,水运科配合)

  4、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水运窗口规范服务、诚信守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群众对水运行业工作的满意度。(水运科负责)

  5、督促市水运行业协会开展好各项活动。(综合科负责)

  (二)水运行业协会工作职责

  1、指导、督促、检查相关水运行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创文明城市有关规定、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充分发挥各协会平台作用,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本行业

  创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以下活动载体供参考,具体内容由水运协会确定)。

  (1)水运行业协会开展以“文明服务伴你行”为主题的“用心服务,畅享交通”活动,评选文明水运企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