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预防腐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外专发〔2012〕1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外办、监察局,市属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处、外事处: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我市高层次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科学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北京市外国专家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预防腐败局
二О一二年五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针,不断提高人才国际化素养,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提供有力的国际化人才支持。
2.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积极推进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坚持规模适度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渠道,严格培训纪律,降低培训成本,始终把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因公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的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程序规范、制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境内外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健全标准明确、把关严格的人员选派机制;建立竞争择优、运转高效的境外培训渠道遴选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协调的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局面。
二、加强各部门配合,理顺因公出国(境)培训组织管理体制
4.完善体制、明确职责。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外专局、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等部门共同参加、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境外培训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市外专局是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项目的审批、机构推介、协调服务等工作。市政府外办(港澳办)负责外事(港澳)政策指导、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境)培训任务及有关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会同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信息公开和核查评估工作。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负责对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
5.统筹协调、归口组织。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力度,促进条块结合,合理分配培训资源;各区县要结合区域人才培养实际需求,加强本地区培训项目的统筹和协调力度,避免重复组团、低层次组团。局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市级组织部门负责局级及局级后备干部的出国(境)培训调训工作。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人员公共管理综合类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归口组织。市属各委办局根据本部门职能特点统筹组织专业技术类、企业管理类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各区县可在紧密结合本区域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组织针对性强、确有需要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外事申报资格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及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出国(境)培训项目,但不得跨部门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