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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全面铺开和取得成效,我局成立珠海市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刘云、关小帆、周慧珍、魏永民、王立新、吴成跃、邓振平、沈保光为副组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路运处、水运处、金湾交管总站、质监站、信息中心、斗门区交通局的主要领导及局安全技术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民航公交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技术科,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协调、情况调度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沈保光副调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时间要求

  (一)重点范围:交通运输行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时间要求:5月至9月底,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重点范围涉及的内容集中进行整治。

  四、重点内容

  (一)交通建设方面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非法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非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违规托管、代管、挂靠企业资质的,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进行整改的;

  3.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以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与建设项目规模不匹配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设施工的;

  4.违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的;

  5.大型起重机械进场前无检测报告、违法安装和不按安全章程操作的。

  (二)道路运输方面

  1.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含客、货、危、维修、驾培、站场、出租车);

  2.营运车辆超载超员、超速超时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的,或车内安全消防设施不齐的;

  3.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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