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健全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加大上市培育工作力度,完善落实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整体上市等方式,实现产业整合和企业资产债务优化重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或可转债等形式,提高再融资能力和资本运营效率,扶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九)加大债券融资力度。鼓励和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多渠道利用国内各类场内、场外市场做大做强我省优势产业;加强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对接,建立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务融资的良性发行渠道。
(十)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建立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中心,推动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类投资企业,力争2012年设立投资企业3-5家,支持贵州产业整合基金发展,优先参与省内产业整合重组,加快推进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相关产业整合基金。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和优势产业整合。
(十一)拓展新型融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民生工程、中小企业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白酒等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不断探索创新交易品种和交易手段,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转,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大对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新型融资方式的应用。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提高我省资产证券化水平。引导保险资金在符合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我省的重大基础设施、资源性项目和企业并购重组。
(十二)提高地方融资平台实力。加快现有平台的规范发展,更好地满足信贷、债券发行要求,多渠道为地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统筹全省资源,按照市场化、公司化、规范化的要求新组建投融资主体,合理定位投融资主体职能及投融资领域。完善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深化各项改革,加快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投融资体系,促进投融资主体做大做强。
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保障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融资需求
(十三)支持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工程保理、融资租赁等方式,重点支持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民航和水运、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分析、跟踪和对接,及时满足项目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