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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黔府发〔2012〕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我省老龄事业,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积极主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省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老龄事业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省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福利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达到67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27个县(市、区),有50多万农村老年人领取到养老金;建立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老年人达到502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享受城乡低保的老年人达到173万人,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70%的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向农村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稳步发展。同时,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广大老年人坚持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活动,在构建和谐贵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一:“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05年

规划目标

2010年

完成占规划%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3.68

210

257.31

122.5

其中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万人)

 

51.65

 

67.0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79.72

260

290

111.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06

提前2年全面推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万人)

 

225.51

 

302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62.48

80

96.28

120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万人)   

 

7.57

应保尽保

534.7

应保尽保

城市低保保障人数(万人)  

 

49.2

应保尽保

54.0

应保尽保

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13489

39800

25453

63.95

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万人)

5.3

8

13.5

1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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