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质量创新战略。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注重发挥企业在质量创新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效率,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原动力,保持产品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设立青岛市市长质量奖,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实施“515工程”,即三年内创建50家卓越绩效标杆企业,培育100名卓越绩效评审专家,确保500家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到“十二五”末,培育和创建8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15个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和4个质量创新孵化基地。
(二)完善三大体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1.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质量整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质量安全。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
2.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培育蓝色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集群发展,配套建立一批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级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一批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标准研究、技术服务、产业质量状况分析、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政府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建设,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3.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建立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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