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类体育人才。组织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5.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活动,举办好全市老年人运动会。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加强老年体育健身教练员、辅导员、裁判员和骨干队伍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在全国有影响、有特色、有水平的老年体育健身团队。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6.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坚持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体育教育,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研发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改造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各级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人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办好残疾人运动会和健身展示活动。
7.大力发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各级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以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创建为载体,组织开展符合单位特点、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职工体育设施,成立职工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定期举办职工健身运动会。积极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职工体育与社区体育互补机制。
(六)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
1.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2.推行国家有关体育健身服务规范和标准,促进各地全民健身中心健康运营,大力培育以健身科技服务和健身技能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身服务市场主体。
3.扶持建设一批社会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经营的审批和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体育主管部门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属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的,应给予政策优惠。
4.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