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已经2011年5月18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顺义区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完善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设施,适应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京财绩效〔2009〕1125号)和《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08〕65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区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
  一、社区用房装修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
  (一)社区用房装修标准。
  新建小区成立社区居委会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及时对社区用房进行改造装修,合理设计房间布局,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切实满足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需求。社区用房装修和功能设置要简单实用,具体包括改造水、电、气、暖,铺设瓷砖,粉刷墙壁,安装门窗等。社区用房面积按照人口规模设置,即1万人以上的社区,不低于600平方米;5000人至1万人的社区,不低于450平方米;5000人以下的社区,不低于350平方米。社区用房按照不高于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装修,并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二)办公、活动设施配置标准。
  为保证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转,社区用房装修完成后,要及时配置社区办公设施和活动设施,实行政府采购。
  1.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椅、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电话、空调、饮水机、小型会议桌、档案柜、文件柜等。办公设施按人员职数、社区岗位、工作需求等要求予以配置。
  按人员职数配置:办公桌椅、文件柜(10-18个)。
  按社区岗位配置:电脑(9台)。社区岗位设置分为民政残联(含义工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城建环保、流动人口、民调信访、文化体育等,每个岗位要求设有专用电脑,安装业务软件,录入相关工作信息,实现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接。
  按工作需求配置:空调(6个),档案柜(5组),打印机(3台),电话(2部),饮水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投影仪(1台)、照相机(1部)、摄像机(1部)、笔记本电脑(1台),小型会议桌(1个,配有30个座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