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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等工作的通知

  四、表彰奖励

  对市级示范专业授予奖牌、荣誉证书;对市级重点专业和特色示范专业、市级精品课程、市级教学名师、市级专业带头人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市级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可作为该课程主讲教师职称评审时的业绩材料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在技工院校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以下简称“创、讲、做”)、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创、讲、做”的创建工作,以强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为龙头,以打造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为引领,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二)建立专业资质准入制度。从2010年开始,凡是举办高级技工班的专业,必须是省级重点技校及以上学校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专业;凡举办技师(预备技师)学制班的专业,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学校中的省级重点专业。

  (三)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的“创、讲、做” 、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涉及资料数据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技工院校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力求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附件1.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设置时间

培养层次

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队伍

实习设备总值

校外实习基地总数

累计毕业生数

技能竞赛获奖最高名次

一次性就业率

社会培训年均人次

总数

副高率

一体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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