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燃气行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2]125号)
各区县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汕纪发〔2012〕3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燃气行业管理的实际,我局制定了《汕头 市燃气 行业2012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 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汕头市燃气行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汕纪发〔2012〕3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燃气行业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我市燃气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燃气行业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为民、务实、廉政、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评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敬业精神,满意的服务质量,较高的社会评价,为建设幸福汕头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范围
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三、评议内容
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依法依规收费和减轻群众办事负担的情况;改善服务态度的情况;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落实便民、利民、惠民的情况;廉洁从业规范管理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燃气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序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汕头市燃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王德声书记任组长,郑丽明、黄卡新同志为副组长,杨 鮀 生、陈淑雄、许建生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燃气行评办”)。市燃气行评办设在市住建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负责具体评议的日常工作,刘钰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局办公室、监察室、法制与综合管理科等科室抽调。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本企业的评议工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