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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市级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一)在线申报:2012年7月5日9:00至7月25日18:00;

  (二)书面受理:2012年7月9日9:00至7月27日17:45。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1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实验室专项申请指南

  2、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咨询电话:82105319 82001255

  (注: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备案请前往区发改部门办理;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备案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请前往市发改委办理,详情请查看: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附件1
  深圳市201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市级工程实验室专项申请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项目单位经营管理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者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级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其中,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近三年年平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企业近三年年平均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
  工程实验室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1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四)工程实验室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五)符合国家、省及深圳市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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