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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冀商外经字〔2012〕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自2009年6至8月国家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一定程度好转,违规违法行为和境外劳务纠纷事件有所减少。但近来,违规违法开展外派经营、赴境外务工有所抬头,数起外派劳务纠纷事件涉及我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

  为规范我省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2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经营行为,清理整治各类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因违规经营酿成重大境外劳务纠纷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和以外派劳务为名的各类经济诈骗行为。通过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使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明显下降,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明显减少,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形成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局面。

  二、整治内容

  以国家和我省对外劳务合作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查处外派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

  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外派劳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授权或委托个人代为招收劳务人员的;向劳务人员超标准收费和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的;通过第三国中介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的;招收未经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外派劳务项目未经项目审查、招收备案和我驻外使(领)馆确认同意的;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境外务工手续的;以旅游、商务、探亲、留学等签证派出劳务人员的;推卸、逃避境外劳务事件处置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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