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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工作的通知

  请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工作,将注册事项(包括注册范围、注册程序、注册时限、申报材料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尽快告知注册申请人。在办理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联系。

  省国资委 李遥,电话:020-38306262;
  省企业培训协会 吴雪芳,电话:020-83592804,传真:020-83581676,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麓苑路35号首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招待所对面),网址:www.gdeta.org,邮箱:etagdpx@163.com。

  附件: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两寸免冠 照片单位 人事部门 骑缝印章
出生地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年限 
外语语种及水平  
最     高    学    历毕(肆、结)业时间学校专业学位
    
联    系    电    话 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及所在内部机构名称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含    律师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      签发日期     签发机关
企业法律顾问  等级 
前次注册有效期限年   月至   年   月
注册期内业务培训、          继续教育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注册机关意见:
经考核合格,同意聘任从事企业法  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注册。注册有效期限
律顾问工作,并申请注册。自   年   月至   年   月。
     (盖 章)(注册印签)  (注册机关印签)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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