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实际得分90分以上的(不包括90分)为合格。
附件3:无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评定细则
序号
| 具体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街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
| 20
| 1. 街区从未专题研究和部署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扣5分;未将餐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街区年度工作计划的,扣3分;无日常检查记录的扣2分。
2. 街区未设有相应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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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扎实,相关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持久。
| 20
| 1. 对街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情况不了解或掌握不全面的,扣5分;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少于10家的,扣10分。
2. 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举报投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网络构建不健全的,扣5分。
3. 查阅有关投诉举报记录台帐,根据记录情况实施3次回访或暗访。记录不全面、不真实的,扣2分;回访或暗访每发现一处不实的,扣1分。
4.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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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 20
| 1. 发现有无证经营现象的,扣10分。
2. 了解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存在未实施量化分级或B级以下单位的,扣10分。
3. 随机抽查5家餐饮服务单位,了解量化分级及现场管理情况。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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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
| 15
| 1. 街区内餐饮单位未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的,扣5分。
2. 街区内示范单位比例不达标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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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街区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10
| 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波及全省、负面影响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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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 15
|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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