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确保环境安全。
召开全省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许瑞生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工作重点主要围绕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饮用水源排查整治等。随后,省环境保护厅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同省监察厅联合召开2012年全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新闻通报会,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将联合省监察厅对淡水河流域重污染行业整治等11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责令地方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对25个地方环境问题及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6月5日至8日,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等六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等市开展电镀、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督查。省环境保护厅联合深圳、惠州和东莞三市环保部门开展淡水河流域重污染行业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了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龙城、龙岗、坪地4个街道、坪山新区坪山、坑梓2个街道和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秋长、沙田、淡水、永湖5个镇以及三和经济开发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西区;重点核查行业为电镀、线路板、畜禽养殖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核查重污染企业335家。
(二)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召开全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全省动员视频会议,对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出精心部署,突出对沿江沿河沿海化工石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重有色金属矿采选、电镀、线路板等重金属排放等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企业开展大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各项风险防范和整改整治,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制定全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以李清厅长为组长,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为副组长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以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2011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为重点,尤其是要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和电镀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及集中式应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举办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培训班,6月6日-7日分两批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联络员和业务骨干共247人进行了培训。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电镀、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方案》、《关于通报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情况的函》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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