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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函
(粤环函〔2012〕676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2〕61号)收悉。根据通知要求,现报送《省环境保护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请审阅。

  附件:省环境保护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省环境保护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2〕61号)精神,今年6月1日至30日是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我厅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收到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黄文沐副厅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办公室认真落实通知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4月28日,成立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黄文沐副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任副组长;5月11日,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主持召开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布置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具体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开展活动

  4月28日,制定并印发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5月13日,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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