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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冀国税函〔2012〕10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维护全省国税机关执法形象,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总局巡视我省国税工作的反馈意见,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对税务师事务所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主机共享代开票”)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内容
  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主机共享代开票行为进行检查,凡在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内提供该项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撤出。
  二、清理整顿方法
  采取国税办税服务大厅自查、市局督导与省局全面核查的方式进行,各级国税机关按照省局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省局负责检查验收。
  三、清理整顿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6月7-12日。县(市区)国税局向市局填报主机共享代开票机器数量统计表(附件1)、主机共享代开票地点在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的明细表(附件2)。各市局于6月10日前向省局汇总报送经过检查核实的统计表和明细表。
  第二阶段:整改,6月13-25日。税务师事务所在办税服务大厅提供主机共享代开票服务的,必须于6月25日前撤出大厅。县(市区)国税局需向市局报送整改情况。各市局6月25日前向省局报送主机共享代开票清理整顿统计表(附件3)和整改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6月26日-6月30日。县(市区)国税局总结清理整顿情况并向市局提交书面报告。各市局总结清理整顿情况并向省局提交书面报告。省局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总结全省清理整顿情况上报总局。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共享主机代开票服务撤出国税办税服务大厅的善后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省局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现代新兴服务产业,各级国税机关既要加强监管,又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大力支持,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秩序,促进合法、合规、有序发展。
  (三)各级国税机关要在规定日期内报送阶段性清理整顿工作报告、相关统计表(同时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送)。各市局报送省局的路径为:内网的信息传递/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部门公用目录/2012年注税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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