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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今年我市迎接测评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

  主要任务:部署迎检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制定迎检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自查,强力进行整改。

  1.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各级工作会议,部署迎接测评工作,落实责任。

  3.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逐项对照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4.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大迎检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5.规范和完善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测评迎检阶段:7月15日至9月底

  主要任务:巩固创建成果,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1.建立全市迎检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迎检信息畅通。

  2.组织迎检应急队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3.做好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底

  根据测评结果,总结测评迎检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服务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确保高标准开展迎检工作。各单位要依照市上体制,组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创建经费投入,确保各项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指标,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三)全面发动群众。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切实做好广大市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最大程度的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支持率、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地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关心文明城市创建,为创建工作献言献策。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LED显示屏和公共场所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创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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