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优化公共关系
重点加强全市旅游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践行服务承诺,确保在测评中不出任何纰漏。
责任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监督管理处、法规教育处、规划发展处,旅游协会,各旅游服务单位。
(四)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2012年八项重点工作
要按照《西安市迎接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在各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二是大力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市民公德教育、诚信教育。抓好行业诚信缺失、行业服务质量和公共场所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的教育治理。三是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引领社会风尚。六是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树立群众身边可亲可敬可信的学习榜样。七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八是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特别是发挥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先进单位在传播文明风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每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活动记录、有反映活动成效的影像、图片、报纸、简报等过程资料,确保迎检资料完备。
责任单位:各区县旅游局,监督管理处、法规教育处、规划发展处、监察室、信息办,旅游协会,各旅游服务单位。
(五)全面做好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完善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旅游行业的优势作用,关爱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积极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对未成年人集体活动免费开放,普及科学知识,提高青少年学习兴趣,拓展城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力争年内让每个学生参观3-5个公共博物馆、纪念馆,丰富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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