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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继续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争创游客满意单位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旅游局关于继续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争创游客满意单位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旅发[2012]61号)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服务单位:

  今年是全省旅游行业开展“争创游客满意单位”专题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的第二年,也是关键性的一年,为了认真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解决损害游客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游客满意为目的,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推动我市旅游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这次活动的目标是:规范依法行政、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争创游客满意,为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旅游行政管理与旅游行政监察协调配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机制的要求、认真处理游客投诉、完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查处。重点整治旅游企业恶性价格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和虚假旅游广告宣传。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报道,引导行业树立良好风气。

  全市旅游景区、饭店和旅行社通过开展专题活动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想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不断优化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争创“游客满意”单位。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

  市旅游局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开展专题活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服务单位也要有专门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将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之中,制定开展争创活动的具体方案和阶段性目标,并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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