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举办2012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博览会的通知》(农企产函〔2012〕71号),2012年8月上旬,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将在湖南张家界市举办“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中南区推介活动暨2012张家界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博览会”,我厅决定组织省内有关企业参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本届博览会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各种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和采购者均可报名参展参会(详见附件)。

  二、请各地组织参展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参展报名表》,于6月29日前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统一报省农业厅(经管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