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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省扶贫办、畜牧局,厅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厅的工作部署,为积极争取省财政增加对“三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专项资金的投资绩效,现就做好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任务,以及部省合作备忘录有关工作,并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计划。

  二、按原有专项资金增容和新设立专项资金进行分类编报。

  (一)原有专项资金增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适度扩容的原则,确定申请增加现有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量,填写《申请增加现有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投资规模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先报分管厅领导审核。

  (二)新设立专项资金。

  要求新设立专项资金,按以下要求编报:

  1、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省人大议案要求;(四)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五)省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省政府批准。

  2、推荐程序。各处室、单位的申报材料先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尽量按行业发展的要求整合项目,确定推荐1-2个重点扶持项目。厅发展计划处对推荐项目按择优、整合、扶重点的原则综合提出申报计划方案,提交厅党组审定后向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申报。

  3、材料要求。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新增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书(附件2-5)。详细填报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使用范围、设立期限、背景原因、设立依据、各年度预算分配和实施计划,以及专项资金预期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和检验绩效目标实现与否的相关专业指标等。

  推荐项目材料请于6月30日前送厅发展计划处。

  附件:1.申请增加现有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投资规模申报表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书(范本)

  5.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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